據(jù)悉,此次調價范圍為銀川市三區(qū)(興慶區(qū)、金鳳區(qū)、西夏區(qū))、綜合保稅區(qū)的城市供水價格,按照統(tǒng)籌規(guī)劃的原則,分“三步”逐年實施到位的方法進行。
從2017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執(zhí)行標準為:
一級水價(12立方米以內/戶·月,含12立方米)由1.70元/立方米調整為1.95元/立方米(含0.08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費用);
二級水價(12立方米以上至18方/戶·月,含18立方米,)由2.80元/立方米調整為3.28元/立方米;
三級水價(18立方米以上/戶·月)由4.00元/立方米調整為5.78元/立方米。
2018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的標準為:
一級水價(12立方米以內/戶·月,含12立方米)由1.95元/立方米調整為2.20元/立方米(含0.16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費用);
二級水價(12立方米以上至18方/戶·月,含18立方米)由3.28元/立方米調整為3.76元/立方米;
三級水價(18立方米以上/戶·月)由5.78元/立方米調整為6.46元/立方米。
2019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的標準為:
一級水價(12立方米以內/戶·月,含12立方米)由2.20元/立方米調整為2.40元/立方米(含0.16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費用);
二級水價(12立方米以上至18立方米/戶·月,含18立方米)由3.76元/立方米調整為4.16元/立方米;
三級水價(18立方米以上/戶·月)由6.46元/立方米調整為6.76元/立方米。
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繼續(xù)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,水價的分類仍按原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特困戶和低保戶可持民政部門核發(fā)的有效證件到供水企業(yè)申報,經(jīng)供水企業(yè)核實確定后,用水價格仍執(zhí)行原價格標準。
(銀川市新聞傳媒集團 記者:李鯤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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